更新日期:2024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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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縣府緊急協助琉球鄉公所清運垃圾741噸 6月1日起回歸鄉公所自行清除
琉球鄉公所垃圾清運委外招標工作連續9次流標,爆發垃圾危機事件,在縣長周春米指示縣府團隊介入下,環保局自5月13日起在警察局強力戒護下清運島上自2月底開始暫置的垃圾,截至今(5/31)日最後3輛載滿琉球鄉垃圾的轉運車登上貨輪航向鹽埔漁港,屏東縣政府的「緊急救火」任務告一段落。自6月1日起,琉球鄉垃圾清運工作回歸鄉公所自行辦理,統計3週以來動員縣政府環保局及警察局人員249人次、海運12航次、36輛次轉運車,共計清除琉球鄉741公噸垃圾,讓小琉球回復原有乾淨、優美的風景,也避免環境衛生問題引發傳染病。
琉球鄉公所第10次垃圾委外清運招標工作已於5月27日決標,並已完成議價程序,由鑫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承攬,每噸垃圾清運費用為4,971元,清運方式與近幾年相同,由轉運車裝載垃圾轉運至大福漁港,再由船運公司運至鹽埔漁港,轉運車下船後直奔崁頂焚化廠,過程都不會污染問題發生。根據得標廠商表示,近期會儘快完成清運車輛及機具的整備工作,儘早投入垃圾清運工作。
依據地方制度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,廢棄物清運工作為鄉公所權責,廢棄物處理則為縣府之工作。因此,環保局再度呼籲琉球鄉公所除應深刻檢討外,更應將本次垃圾清運工作(113年6月至114年底)好好執行,並應排除轉運過程中所有障礙,切勿再度引發鄉民的不滿,讓琉球鄉民及觀光客能夠安心,以維護小琉球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,迎接每年數以百萬計的登島遊客。
新聞來源: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